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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问责:让大气治污不再无力

时间:2021-06-16 00:19 浏览:

  据报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近日发布。六配套方案还提出量化问责,明确提出治污不达标最高可问责地市级市委书记。

  不少网民称,量化问责凸显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也是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即大气治污不力的问责标准更加清晰细化,问责的对象更具体、层级更高。下一步,各地应制定相应的问责办法,明确向谁问责和所问何责,主管部门也应加大督查力度,增强地方管理者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有网民称,量化问责的提出,是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量化问责不仅明晰了问责的启动标准,还将问责的层级提高了。

  网民“周磊”认为,环保部首次提出量化问责这一概念,最高将问责市委书记。这意味着,治污不力的问责标准更清晰细化,问责的对象更具体、层级更高。有了具体的清单和台账,所问何责,向谁问责就有了明确的指向,这将更利于压力的层层传导,把环保治污的大目标和总任务细化做实。

  网民“陆仁忠”认为,量化问责的执行极为必要。通过细化问责事项、制定问责标准、明确追责层级,无疑是给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定标准、设门槛,以看得见的标准划出责任的“硬杠杠”、戴上纪律的“紧箍咒”,让问责不再止于简单的批评、检讨,或者“轻飘飘”的纪律处分,而是直接关系个人前程,从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网民“余志勇”说,必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追责链条,必须加大督查力度,增强地方管理者的责任感、危机感。(记者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