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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时间:2020-10-01 01:24 浏览:

乐视网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8月26日,乐视网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8月21日下发的(2020)京0105执18829号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20年07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这已是乐视网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