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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油条 乐东一商户被罚5500元

时间:2020-08-22 00:03 浏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8月6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万某平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获得违法所得51元,结果被罚款5500元。

  据介绍,4月2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有关单位对乐东乐城鸿仁早餐铺面销售的油条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监督抽检。5月25日,该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油条的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实测值为412mg/kg,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乐东乐城鸿仁早餐铺面提供的4月29日从位于乐东县研训学校9幢102房的万某平处购进不合格批次油条的购进凭证,5月26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万某平加工制作面点的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存放含铝食品添加剂双燕泡打粉,并有加工油条的工具设备,现场有9条已加工制作好的油条。   经执法人员调查,万某平4月29日生产并销售给乐东乐城鸿仁早餐铺面的油条检验项目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实测值为412mg/kg,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万某平生产不合格的油条170条,其中150条销售给乐东乐城鸿仁早餐铺面,销售价格为1.3元/条。万某平4月29日生产不合格的油条货值金额为221元,获得违法所得51元。该局于7月31日,依法给予万某平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